各位考生:
教育部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全日制专业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、086002制药工程、086003食品工程,卓越人才培养项目全日制专业086002制药工程、086003食品工程现接收调剂,欢迎符合条件考生报考。
一、调剂信息
接收调剂专业 |
调剂计划 |
计划类别及名额 |
初试分数要求 |
招生学院 |
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|
8人 |
高研院专项/8人 |
297 |
365电子娱乐官方网站 |
086002制药工程 |
4人 |
高研院专项/1人 |
264 |
卓越工程师学院 |
卓越人才专项/3人 |
086003食品工程 |
9人 |
高研院专项/4人 |
264 |
卓越工程师学院 |
卓越人才专项/5人 |
二、基本要求
1.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,且满足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。
2.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3.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习方式应为全日制,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,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。经认定的相近专业见下表:
接收调剂专业 |
相近专业 |
生物技术与工程(086001) |
轻工技术与工程(0822)、环境科学与工程(0830)、生物医学工程(0831)、食品科学与工程(0832)、生物工程(0836)、生物与医药(0860) |
制药工程(086002) |
化学工程与技术(0817)、环境科学与工程(0830)、生物医学工程(0831)、生物工程(0836)、材料与化工(0856)、生物与医药(0860) |
食品工程(086003) |
轻工技术与工程(0822)、农业工程(082301)、环境科学与工程(0830)、生物医学工程(0831)、食品科学与工程(0832)、生物工程(0836)、生物与医药(0860) |
4.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。
5.优先考虑具备一定工程开发经验和实践能力的考生。
6.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调剂要求填报志愿,对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三、调剂工作程序
1.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开展调剂工作,接收调剂学院将调剂复试通知报送学校审核同意后,在学院网站对外发布。
2.卓越工程师学院、365电子娱乐官方网站将登录“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”发布调剂信息。
3.申请调剂该专项的考生自行登录“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”,086002制药工程、086003食品工程在021卓越工程师学院下填报调剂志愿,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在013365电子娱乐官方网站下填报调剂志愿。
4.招生学院联合组织复试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遴选,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。
5.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卓越工程师学院审核同意后,在招生学院网站对外公布,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。
6.组织复试,将复试结果报卓越工程师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,报学校审核同意后,在招生学院网站对外公布。
四、复试形式
调剂复试考生采取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。复试小组成员由学校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,考核内容侧重实践应用和能力操作,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、外语听力口语测试、工程实践能力考查,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。
五、录取办法
复试成绩(满分200分)=综合面试成绩(满分100分)+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(满分50分)+工程实践能力考查成绩(满分50分)
考生总成绩=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×50%+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×50%
录取办法参照《合肥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通知(含教育部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)》。
六、系统开放时间
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4月8日00时~2026年4月8日12时。
七、资格审查
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学历(学籍)核验结果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,同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,对不符合规定者,不予复试,具体要求如下:
1.核查身份证,并提供身份证(正反面)复印件。
2.核查往届考生的学历、学位证书,应届考生的学生证,并提供学历、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。
3.未通过网上学历(学籍)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(学籍)认证报告。
4.资格审查阶段,学院将组织考生签署《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诚信复试承诺书》。
八、复试缴费
考生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“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”,登录时招生项目请选择“硕士研究生招生”,按提示信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,点击“复试信息确认及复试缴费”,按提示完成复试缴费操作。
九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陈老师 联系电话:0551-62901675
十、其他
1.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与科研攻关项目专项计划的项目内容、联培企业介绍、导师介绍等参见附件。
2.学制、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参照《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(https://yjszs.hfut.edu.cn/2025/0928/c13534a315413/page.htm)
3.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、安徽省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
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
2026年4月4日